蓝山公布举报方式!专项整治领导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
根据县十三届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蓝山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开展领导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为方便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现将受理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违规经商办企业;
(二)违规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三)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四)违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规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
(六)与管理和服务对象发生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
(七)违规在项目指挥部、领导小组等临时机构领取津贴补贴;
(八)违规“挂证取酬”;
(九)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
二、受理方式
访接待室
中共蓝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蓝山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6月1日
供稿: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