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投资者索赔弘高股份002504信息披露违法案件,法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
2024年1月2日,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弘高股份或公司)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2号。
2023年12月18日,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弘高股份存在的违法事实如下:
弘高股份下属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弘高装饰)通过虚构工程项目合同、未对工程项目如实核算、未对已结算项目及时做结算会计处理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第一,弘高装饰虚构工程项目合同,虚增工程项目收入和利润,导致弘高股份2015年-2018年虚增或者虚减利润。
其中2015年虚增收入7,939.97万元,虚增利润2,116.53万元;2016年虚增收入21,906.38万元,虚增利润3,113.97万元。该等项目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的减值计提与转回,导致弘高股份2017年虚减利润2,698.04万元,2018年虚增利润3,100.33万元。
第二,弘高装饰对仅收取管理费的建筑施工挂靠类工程项目,按照项目合同金额确认收入和成本,并确认相关应收账款,虚增工程项目收入和利润。
其中2015年虚增收入2,450.00万元,虚增利润512.00万元;2016年虚减收入223.25万元,虚减利润302.18万元;2017年虚增收入6,199.41万元,虚增利润367.24万元;2018年虚增收入7,108.41万元,虚增利润1,432.40万元;2019年虚增收入58.02万元,虚增利润58.02万元。
第三,弘高装饰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在合同解除年度对出现合同解除情况的工程项目进行相应财务核算,虚增工程项目收入和利润。
第四,2018年至2021年,弘高装饰多个工程项目已结算或涉诉视同结算,弘高装饰未在工程项目结算年度按照实际结算金额进行财务核算并相应调整应收账款,而是在2022年均视同结算计提减值,影响相关工程项目相应年度收入和利润,导致弘高股份2018年-2022年虚增或者虚减利润。
利润1,324.87万元;2021年虚增收入4,832.66万元,虚增利润248.08万元;2022年虚减利润11,056.65万元。
上述事项导致弘高股份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北京监管局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值得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股票退市不影响索赔,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公告资料显示,弘高股份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并于2023年8月21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5、收款账号